柳州这个小区物业需要充电桩,业委会没同意?城管介入:恢复原状!
“有人在挖路,在人行道上放线。”近日,有市民向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投诉,称归钟大道与高辛路交叉口人行道拐角处有工人砸路,影响行人通行。怀疑“野马施工队”无证开工。接到举报后,城中区城管执法局迅速介入调查。
在现场,执法人员看到,归钟大道西侧的人行道沿边缘被破开一条20多米长、半米左右宽的凹槽,还安装了七八根铁桩。人行道上布满了碎石和沙子,一片狼藉。几名工人正在施工,执法人员拦住工人询问情况。一名工人说,附近小区物业公司让他们给新能源车装充电桩,具体情况他不清楚。执法人员随后找到物业公司进行调查。
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计划在小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,为小区居民提供便利。虽然安装在人行道上,但仍在小区红线范围内。执法人员查看小区红线图,确认物业工作人员所说属实。但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,物业安装充电桩的行为并未取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,属于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。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、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、场地,损害业主共同利益”的规定,执法人员出具行政文书,责令有关物业公司限期整改,恢复被损坏的公共场地原貌。
10月28日,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前往执法部门调查,承认错误,并表示已安排人员对受损地面进行维修。因当事人诚恳,积极配合整改,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对其免予处罚。10月31日,执法人员前往该小区进行复检,此前挖掘的地面已恢复原貌。